鑑於104年1月台北市萬華區2起公寓火災造成1名獨居長者及2名中度身心障礙者死亡,為防止類似事件發生,本局已派員協助居家安全訪視及補助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,以維護居家消防安全。另「消防法」第6條第5項規定,5樓層以下未設有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之管理權人,應於106年12月31日前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。

*免費申請補助安裝對象:台北市獨居長者、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者(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)、孕婦、年長者(65歲以上)及兒童(12歲以下)等人員優先。
*申請程序:符合補助對象填寫申請表,向本局消防隊分隊提出申請,經審視具申請資格後,由消防分隊排定行程前往訪視安裝。
安裝資訊:請至網站下載各式表件 http://www.119.gov.taipei/detail.php?type=article&id=15164

或洽本局各聯繫窗口
 (一)第一救災救護大隊(中正區、萬華區、文山區):李欣妍小姐 27297668-7116
 (二)第二救災救護大隊(信義區、大安區、南港區):楊淑青先生 27297668-7214
 (三)第三救災救護大隊(松山區、中山區、內湖區):趙盈如小姐 27297668-7312
 (四)第四救災救護大隊(大同區、士林區、北投區):蔡嘉哲先生 27297668-74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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