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巿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第12屆第1次會議決議開放每日預約4趟次及實施取消或爽約記點等事宜:

一、依臺北巿公共運輸處104年2月13日北巿運般字第10430046900號函轉104年1月30日「臺北巿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服務品質監督委員會」第12屆第1次會議紀錄辦理。

二、會議決議自104年2月1日起併同開放A2等級及B等級每日預約訂車4趟次,另自3月1日起開始實施取消或爽約記點,累計達5點者開始通知,累計達8點者降等1個月,累計達10點者降等2個月,累計達12點者降等3個月,累計違規點數自起算半年後得重新計算點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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